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
一、部门简介 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吉林市昌邑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中共吉林市昌邑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
机构信息
地区: 昌邑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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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2-62755119
地址: 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详细介绍

一、部门简介 

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吉林市昌邑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中共吉林市昌邑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工作职能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财政经济政策。 

(二)编制财政收入预算,积极组织全区预算内、外的入库工作,掌握收入进度,重点税源和收入状况的分析,提出增加收入的措施。 

(三)负责核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指标,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坚持按计划、按进度拨款,编制预算内、外的财政支出决算。 

(四)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政法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汇报《会计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一切会计事务工作,并负责解释宣传各项财政政策。 

(五)贯彻落实上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负责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调查,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财政收支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七)负责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 

(八)负责拟订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国家、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 

(十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负责人 杜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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