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林业局(网上办事大厅)
吉林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县(局)级,履行全市重点国有林监督管理以及林业资源保护开发、监管和产业发展等职责,由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林业...
机构信息
地区: 船营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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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1-4月早8:30-12:00 下午1:00-下午4:30 5-9月早8:30-12:00 下午1:30-下午5:00 10-12月8:30-12:00 下午1:00-下午4:30
电话: (0432)64606800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432)64606835
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8号
详细介绍

   吉林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县(局)级,履行全市重点国有林监督管理以及林业资源保护开发、监管和产业发展等职责,由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林业局设内设机构12个,即:办公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处(吉林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吉林市朱雀山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办公室)、重点国有林监督管理处、计划财务审计处、科技产业处、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处、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

   吉林市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八、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林业和草原相关产业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林业工作站基本建设和发展。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十三、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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