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
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新区卫健发展规划,指导区域...
机构信息
地区: 长春新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1-81335620
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龙湖大路5799号
详细介绍

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新区卫健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医疗资源配置、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等相关政策措施;及时传达省、市卫健部门医政医管、科技教育、中医、体制改革(基本药物制度)、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卫生统计)的相关精神,制定相关标准并组织各开发区实施,统筹调度、综合协调各开发区相关工作的落实;并对各开发区进行业务指导,组织督导、检查、考核和统计汇总等工作;负责新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新区有关医疗卫生保障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工作。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政策,制定相关方案、制度,负责标准化村卫生室规划和村卫生室政策落实;对接市卫健委、区乡村振兴部门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各项政策,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乡村卫生健康工作。

3.负责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负责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各开发区开展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重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指导各开发区依法管理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和精神卫生疾病的防治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执法监督,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推动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对各开发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老龄工作进行指导、督导、考核和培训,做好新区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国家人口监测平台、国家PADIS奖扶平台审核上报工作。

7.负责统筹协调新区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日常监管、检查工作。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内容,并负责对各开发区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8.负责协调各开发区行政审批工作;与市红十字会对接,完成每年输血等相关任务。

9.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0.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管理科、卫生防疫科、医政医管科、妇幼计生科、爱国卫生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

负责人: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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