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商务与文化旅游局
长春新区商务与文化旅游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商贸、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2.贯...
机构信息
地区: 长春新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1-81335628
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龙湖大路5799号
详细介绍
长春新区商务与文化旅游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商贸、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2.贯彻国家外贸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变更工作,指导各开发区开展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管理等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对陆港、空港、口岸、保税区、中欧班列等方面的政策和方针;负责协调区内陆港、口岸、保税区等的申报、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和规划区内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商贸行业标准化、现代化发展,统筹全区商务经济运行和电子商务工作。

5.负责统筹完善区内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体系建设工作。

6.负责统筹落实贸促会工作。指导、组织各开发区驻区企业参加相关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

7.负责区内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统筹和初审加油站新建及变更等相关工作。

8.负责督导各开发区,落实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开发区综合管理的工作要求。

9.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区内重大促消费活动、文体旅活动;推进商贸、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并监督各级文体协会建设工作。

10.负责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指导各开发区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统筹区内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

11.负责指导、监督各开发区文化市场的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开发区落实文物、非遗等工作;配合开展印刷及新闻出版行业发行管理、影院行业扶持管理、“扫黄打非”等工作。

12.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并指导各开发区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区内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3.负责指导冰雪、避暑、乡村、民俗史迹、工业等旅游产品体系建设和红色旅游工作。

14.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5.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运行促进科、商贸流通科、外贸口岸科、文旅体育科、安全监管科、市场推广科

联系方式:

负责人:隋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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