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拟订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辖区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实施教育督导评估。
(四)负责开发区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和党建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全区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六)负责全区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学校新建、改建、维修改造等工作,管理全区信息技术教育装备。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及信访工作。
(七)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编制汽开区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负责统计汽开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筹管理各项教育贷款及其他教育援助。
(八)负责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劳动教育、信息技术、国防教育和社会实践等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学校招生的方针、政策;管理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十)承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系方式:
负责人:张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