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南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8:30-16:5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1-89913789 |
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盛华大街与天宇路交会天宇路30号 |
长春市新立城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推进镇、村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加强基层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三)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强化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推进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协同统计部门做好相关统计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规范“三资”管理,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致富工作。
(四)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人社、医保、民政、退役军人、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相关政策,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公共事务综合管理,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辖区内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加强对上级职能部门派驻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和考核监督。负责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统筹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相关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六)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社区)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七)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八)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九)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镇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党务、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检查督办、政务公开、公开电话、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负责各项中心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推进镇、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协调管理派驻机构人员,落实镇对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选拔任用的征得同意权和对驻镇单位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创建的审核建议权。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联络服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领导村(社区)自治工作。牵头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社、医保、民政、退役军人、民族宗教、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相关政策。承担扶贫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牵头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负责依法治镇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负责辖区“多网合一”及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辖区内城镇、人口、社会等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工作。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做好脱贫致富工作。推进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负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牵头落实河长制工作。负责辖区内林业绿化、抚育、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代表镇政府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职责。落实对上级职能部门派驻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和考核监督权。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强化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道路交通、人民防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村屯建设、土地管理与使用等相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负责基础设施养护和管理、防违控违拆违等工作。承担相关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指导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
(七)财政经济办公室
统筹协调辖区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联系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落实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统筹推动产业协调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承担辖区内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业、商贸、科技、统计等方面相关工作。负责村级财务和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标准,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民落实消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盛华大街与天宇路交会天宇路30号
单位负责人:王殿宇
邮政编码:1300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6:5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政务大厅办公时间:夏令时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7:00,午休时段(11:30--13:00)不间断办公;冬令时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6:30,午休时段(11:30--13:00)不间断办公
联系电话:0431-8991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