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隶属于榆树市人民政府,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春市关于建设及管理、保障性住房、房地产管理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房地产...
机构信息
地区: 榆树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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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夏季)
电话: 0431-89929005
地址: 榆树市府前路与新民大街交汇处
详细介绍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隶属于榆树市人民政府,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春市关于建设及管理、保障性住房、房地产管理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负责城市供水、供热、市政道路、楼房管理、节水、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力资源、机构编制管理及使用等项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务、精神文明、行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生等项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工作;监督和管理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榆树市新民大街与府前路交汇处。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2405人,其中,现有男职工1350人,现有女职工570人,退休人员484人,局机关设6个职能科室,即机关党委、行政科、法制科、建管科、公用科、质安科。直属单位21个,即人防工程管护中心、城乡建设档案馆、自来水公司、市政工程公司、供热工程公司、房地产管理处、园林管理处、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中心、卫生事业费管理办公室、市区节约用水办公室、污水(垃圾)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无害垃圾处理中心、五棵树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黑林房管所、土桥房管所、弓棚房管所,临时性单位1家,榆树市同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五棵树临江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代表榆树市政府作为榆树市五棵树临江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单位。

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按实有人数暂保留2名,退一收一,逐步消化。

住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科(财务审计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提案和议案办复、保密及系统“四防安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和公务员云平台管理工作;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起草、制发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会计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协助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抓好所属单位财务人员的行风建设工作。

(二)建管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和规范建设经营活动;负责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备案;负责建设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培训;负责清理建设领域“双拖欠”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人民防空结建审批工作;负责对已建成的人民防空设施的管理规范监督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招投标备案工作;负责招投标程序的监管工作;负责招投标投诉的受理工作。负责行业范围内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开发企业资质审定、信用评价工作;负责规范涉建单位施工图纸设计行为,组织施工图纸审查审批;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大项目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房屋中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工作;负责房屋产权办理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建设档案管理等行政工作。

(三)质安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春市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我市相关规定;负责行业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或制定本行政区域行业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行业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査整改工作,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负责组织开展对建筑企业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住建系统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建设和安全生产信息汇总报送工作;负责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对行业内建设工程公用设施运行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对行业内违反建设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査和整改工作;负责指导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四)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信访调解处理中心)。负责普法、行政执法监督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执法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系统权力清单工作;负责制发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制发行政处罚决定;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责涉建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建设执法监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市长公开电话回复工作;负责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信访维稳工作。

(五)公用科。负责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保相关业务协调对接工作;负责协调污水处理中心和无害化垃圾处理中心工作;负责园林绿地审批、绿化树木砍伐移植审批、市区道路挖掘审批工作;负责对燃气企业审批并指导和监督燃气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韩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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