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榆树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夏季) |
电话: | 0431-83808358 |
地址: | 榆树市府前路1号 |
榆树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民政工作相关政策和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承担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市直各部门审查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内所设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察。
三、指导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负责市际及全市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行政区划发展战略研究,制定行政区划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贯彻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贯彻落实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指导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承担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涉外婚姻登记和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八、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九、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5个:行政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福利安全科、社会事务政权科、党务办公室。
基层事业单位7个:榆树市社会救助事业中心、榆树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榆树市婚姻登记处、榆树市救助管理站、榆树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中心、榆树市第一殡仪馆、榆树市第二殡仪馆。
负责人:刘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