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机构调整
(一)中共农安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以下简称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二)设立中共农安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县教育局合署办公。
二、关于职责调整
(一)增加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职责。
(二)增加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一)撤销高中成人职业教育科、义务教育科、秘书科、党委办公室。
(二)保留人事科。主要职责是:统筹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的人员编制、人事管理、人员调配、劳动工资、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三)设立基础教育科(加挂学前教育科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学段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学段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监控、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学段课程建设,指导学校课程的设置、建设与开发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学段学校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公办、民办幼儿园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指导保育教育工作及师培等;负责全县特殊教育工作。
(四)设立计财科(加挂审计科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负责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筹措与管理;负责管理上级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专项经费;负责管理各项教育资金,管理、监督教育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管理、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全系统财会人员培训;负责教育系统财务审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和各类统计工作。
(五)设立德体卫艺科。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管理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与国防科技教育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建立学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协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常见病预防工作;组织县级学生体育、艺术竞赛、交流展演活动,组织参加上级体育、艺术竞赛、交流展演活动;指导、协调学生军训工作。
(六)设立办公室(加挂信息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内部行政事务管理、文秘、档案、保密及办公备品保障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及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协调、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教育系统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牵头组织审批事项的勘查、检验、审核及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设立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加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审批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负责民办机构的业务指导、考核评估、年检年审等有关工作。
(八)设立安全科(加挂法制科、信访科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单位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培训工作;负责学校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的监督、指导、检查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来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反馈、处理及信访隐患排查、化解、稳控工作。
(九)设立发展规划科(加挂综合科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规划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编制各类学校基础建设项目、教学装备配置和干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起草全局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综合性材料。
调整后,县教育局内设机构8个,即人事科、基础教育科(加挂学前教育科牌子)、计财科(加挂审计科牌子)、德体卫艺科、办公室(加挂信息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加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牌子)、安全科(加挂法制科、信访科牌子)、发展规划科(加挂综合科牌子)。
四、关于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含负责教育工委工作的副局长1名、副科长级),专职督学1名(副科长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
五、关于其他事项
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负责人姓名:高喜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