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农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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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冬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 |
电话: | 0431-83220871 |
地址: | 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兴华路325号 邮政编码:130200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县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报废汽车、汽车流通、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贸易,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负责全县进出口企业经营许可证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备案(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
(十)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全县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建设工作。
(十三)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
(十四)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五)统筹推进全县工业信息化工作,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
(十六)负责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负责指导和推进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工业的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
(十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八)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等职责。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县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县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信访接待、保卫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工业经济监测管理科。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统计发布工业、主导产业等运行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监测;负责县域内成长型企业培育;承担食品、原材料、纺织、医药化工、汽车等行业管理及扶持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审核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国家、省、市工业投资各项奖励政策的落实;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备案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指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新产品工作;负责落实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检查,推进以节能降耗、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应用和设备改造;配合市局做好全县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管理,负责拟订相关行业〔有色、石化(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新材料、轻工、食品、纺织〕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与服务,指导行业技术进步;负责全县工业节煤改造工作。
(三)民营经济指导科。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会同相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县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综合和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和园区建设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指导全民创业工作;负责全县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诚信制度、创业基地和孵化基地建设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规范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四)经济贸易科(行政审批科)。研究起草有关商贸流通发展规划;组织商品供求预警、预报、市场运行和监测体系建设,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全县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汽车流通监管;拟订地方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对外贸易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目标制定、分解、牵头组织落实及跟踪督导;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境外就业)政策落实,依法管理和监督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承担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和外派劳务纠纷处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工作。
(五)工业信息化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及长春市工业信息化建设和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工业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负责无线电管理、监督、稽查;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内网信息的接收工作。
(六)商贸服务科(开发区管理科)。承担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组织推广行业标准;拟订地方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服务业的综合信息统计工作。做好家政服务等职业培训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变更、注销等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发展建设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发展战略、产业规划等决策建议并制定支持措施,指导开发区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查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落实,协调解决开发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开发区发展创造环境,提供服务。负责拟订我县投资促进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完善全县投资促进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拟订全县园区的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园区的设立和组织申报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考核园区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
(七)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组织、督促、指导和统计汇总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 负责人姓名
王晓威
四、二级机构
1.农安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单位级别:股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赵连新
单位职能: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政策研究,为政府制定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协调企业创业、融资,技术合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组织协调产学研(校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提供创业、融资、技术、人才、信息、咨询和维权等公益性要素服务。
联系方式:0431-83220871
2.农安县商业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级别:股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侯德敏
单位职能:负责商业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431-8322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