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应急管理局
农安县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
机构信息
地区: 农安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冬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电话: 0431-83226155
地址: 长春市农安县原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130200
详细介绍
  农安县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承担应急管理系统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工作。拟订应急管理人才规划及培养使用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执法装备的存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限额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其他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许可证发放和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和其他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工作;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事故举报信息接收、处置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安县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加挂综合协调科牌子)。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汇总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等工作。承担县级应对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与国家、省、市级应急指挥中心联动指挥和我县应急指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调度,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区域性合作交流和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运行管理。拟订生产安全统计制度。负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行政执法等统计和事故统计认定工作;负责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制度制定、公文处理、信息编发、文字综合和会议组织等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拟订及考核工作;承办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铁路、建筑、农业、水利、电力、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电信、体育、林业、气象等有专门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分析相关行业领域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负责组织全县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负责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组织制订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规划、计划、配备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县乡两级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使用培训,负责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贯彻落实配套政策性建议。推动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重点工程、应急避难设施项目建设,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和指导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和重点企业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编制县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县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信息传输渠道,推进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承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工作。

(三)教育培训和新闻宣传科。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考试发证与管理工作。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四)危化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五)灾害处置科(加挂防汛抗旱科牌子)。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地震、地质、水旱等自然灾害的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拟订县级相关灾害救援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相关灾害专项资金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相关灾害评估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中央划拨和省、市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水旱灾害的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拟订县级相关灾害救援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六)消防防治指导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拟订地方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参与消防、火灾防治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承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全县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行业监督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督促乡镇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协调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长春政务服务网入口

长春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