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民政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依法对全区范围内...
机构信息
地区: 双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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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电话: 0431-84222528
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春江街123号, 邮政编码:1306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依法对全区范围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察。

(三)负责全区城乡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及农村五保供养、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孤老、孤儿、“三无”对象的收养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城乡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及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指导养老社会化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低保家庭廉租房补贴以及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推进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五)指导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调整、区域界线的管理和勘定;负责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管理、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与邻县(市、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查与调处;负责行政区划发展研究,制定行政区划发展规划;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的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殡葬改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等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及使用。

(九)负责民政资金管理、审计和监督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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