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文化和旅游局
机构设置及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旅游、体育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
机构信息
地区: 绿园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1-87605095
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邮政编码:130000
详细介绍

机构设置及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旅游、体育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抓好文体旅游阵地建设、文体旅游骨干队伍建设。

(三)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推进全域旅游。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品牌培育,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五)负责规划全区体育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业余训练工作和运动员队伍建设;配合区教育局搞好体育特色校建设,培训体育专业人才,负责组队参加省、市举办的各项赛会。

(六)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管理、保护维修、发掘和审查鉴定工作。

(八)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

(九)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

(十)承担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一)抓好文旅系统的党务和机关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业务科。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和审批相关工作。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投诉电话:0431-8767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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