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朝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时: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
电话: | 0431-85109361 |
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
一、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局(长春市朝阳区中医药管理局)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及长春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长春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长春市朝阳区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章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辖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区域内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工作。
(七)负责制定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区域内妇幼健康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十)研究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承担全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相关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区域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促进有关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十二)负责辖区内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的政策法规,执行食品安全国家、地方标准相关工作。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督促检查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十五)承担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精神卫生领导小组、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求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对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等部门通报检验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朝阳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朝阳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局
机构负责人:李凤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