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上办事大厅)
长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
机构信息
地区: 南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金融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夏季:工作日9:00-18:00,冬季:工作日9:00-17:30
电话: 0431-88777638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详细介绍

长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吸引聚集金融资源,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改革创新政策,指导各类金融功能区建设,推进全市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全市实体经济发展。

(三)承担与国家和省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全市地方金融基础数据和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协调优化地方金融营商环境。

(四)拟订全市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协调指导全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及深化改革等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协调企业上市挂牌、上市公司债券融资服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工作。

(六)牵头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企业实施监管,依法依规牵头强化对全市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指导和规范。

(七)负责所监管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推动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依法依规指导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开展金融监管相关工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监督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金融工作有关部门相关工作。

(八)负责牵头开展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承担市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长春政务服务网入口

长春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