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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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18-3373999 |
地址: | 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53号 |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国家和省、市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开拓国际市场贸易促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
(七)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负责拟定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商品展销和展会工作规划,制定全区名优商品参加展会和年度展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新邱特色商品拓展国内外市场。
(九)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招商引资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提供相关咨询和跟踪服务,负责合作项目的信息通报,研究国内外投资流向和动态。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协调组织我区参加区域合作和经贸合作活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与境内外经济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知名企业、行业协会、金融组织的联络与合作。负责联系域外投资企业家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和驻外商会管理工作。
(十一)处理全区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二)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
(十三)宏观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按规定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区级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
(十四)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省、市、区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定。
(十六)起草全区外事工作规划和重要外事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全区重大外事、涉外活动及翻译相关工作,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全区对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七)负责全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县区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新邱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八)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国际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组织接待来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十九)负责全区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负责来区采访的外国记者有关事务,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二十)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新邱区的突发事件,保护境外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区内涉外突发事件。
(二十一)拟订全区有关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团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审核报批工作,协助办理需国家和省、市审批的区级领导出访团组及赴未建交国家、热点或敏感国家、地区访问团组的报批手续。
(二十二)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
(二十三)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
加强全区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贸出口工作。
(二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联系人:齐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