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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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18-3816005 |
地址: | 阜新市新邱区文明街59号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区各级各类教育
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区属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对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区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九)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一)规划、指导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等各类科技计划实施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招生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教育学籍管理和学历证书的认定验印。
(十三)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按分工负责区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全区各类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区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
(十四)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教育督导办公室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的教育督导工作; 督导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民办教育机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学前教育普惠规范发展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及教育教学常规督导(查)、教育工作绩效评估;对教育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及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当好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参谋;参与局相关评先、评优和表彰活动。
(二)党组办公室
承担局党组党的组织建设,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是:按照局党组的决定,组织、安排党组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并做好党组会议记录,起草、制定局党组文件及会议纪要;负责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做好所属支部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对后备干部的考察与培养;负责教育局党组所属支部的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上交、党组织关系接转等项工作;负责对所属各支部及校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申报、评定和督查工作;负责宣传,区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负责纪检工作;党组印鉴、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三)办公室
办公室承担局机关政务及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局长办公会、全局性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组织、协调、筹备、会议通知下发,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上传下达、文书档案、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请示、报告、总结等材料;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值班值宿、防汛、公务接待、信访接待、局印章管理、车辆管理、食堂管理、办公用品采买供应、办公设施管理维护,报刊征订分发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教育史志和教育年鉴撰写工作;计划生育及保密工作。
(四)人事科
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教育系统编制; 负责人事调配、教师招聘、教师资源配置与教师交流工作;负责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职工劳动工资、保险与福利待遇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职工人事与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五)计财科
负责局属单位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全区教育情况统计工作;负责局属固定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教育局、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工作。
(六)基础教育科
指导全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管理指导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 负责统筹全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工作;指导检查学校的政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普法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教育、家庭教育、特殊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管理、指导学校德育和禁毒、反邪教等工作开展;负责组织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各级各类标准化建设、示范校等评比工作; 负责中考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业水平检测及招生、学籍管理、中小学布局调整等工作。
艺术教育: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抓好音乐、美术课堂教学,注意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工作;组织好每年的校园艺术活动;负责建立健全相关艺术档案,做好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培养管理工作;尽力为特长生搭建展示艺术平台,积极参加教育、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艺术比赛活动。
民族教育: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民族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的相关文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管理和指导民族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好上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对民族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检查指导督促学校民族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蒙汉双语教学专项研究,推进教学改革;加强蒙汉双语授课专业人才培养,总结与推广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七)安全体卫科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全区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中小学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及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培训,负责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法制副校长管理、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创建;负责全区校舍的规划与管理、基建和维修工作;检查指导其校舍安全和绿化等工作。
体育卫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体育卫生教育工作。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指导各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扎实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抓好体育特色学校建设,组织各类体育、艺术竞赛活动;负责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中小学生体检及常见病、传染病防控工作;负责校医的培训和管理;落实全区中小学体育卫生教育设施和器材配备,监督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国防教育和红十字工作。
(八)学前教育科
负责协调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起草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对全区托幼园所实施宏观管理;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托幼园所的保育与教育工作;审批区域内幼儿园及三星级以下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组织托幼园所教师、园所长和幼教工作者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幼教科研活动,推广各级各类幼儿园所管理经验及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九)职业教育科
负责管理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统筹协调和管理民办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规划;制定民办教育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民办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审批工作,做好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建立、撤销和调整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民办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行政申诉,依法维护举办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十)电教仪器科
负责全区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微机室及语音室等专业教室(馆)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教育系统收集、整理、保存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文献信息并提供巡查、借阅和相关服务;组织全区中小学图书管理员、实验员、信息技术教师参加各种相关业务培训;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教育管理信息和统计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幼儿园的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工作。
(十一)招生考试及资助中心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上级招生机构制定的各项招生政策、规定落实与市招考签订的有关《责任书》和责任制的各项内容,负责管理本区的各项招生事务。负责组织本区普通高校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并审查其报名资格和考生特征等,负责组织本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负责组织普通高校考生志愿填报工作,负责录入、校对上传本区考生报名信息、特征信息、志愿信息等各种信息资料负责建立普通高校招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有关内容。负责全国统一考试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有关的监考工作,及时调查处理违纪舞弊事件,保护考生和招生人员的正当权益。
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生和学前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负责资助材料的管理、统计上报,普通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和诚信教育宣传等工作。
(十二)工会、妇联,团委、少先总队
工会:负责全区教职工依据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开展工作;组织全局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纪律教育;组织召开全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区教育局工作报告,听取和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推行校务公开;开展送温暖活动;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等。
妇联:按照区妇联的工作部署,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各项活动;发挥妇联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团委、少先总队:团委、少先总队:负责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能力素质、团队规范化、团队干部队伍、工作信息化建设;检查和指导所属各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负责选拔培养团队干部,做好发展团员的工作。协助做好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工作。
(十三)教师进修学校
各学科教研员要为全区各中小学切实提升教学质量给予有效指导和服务;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导课,进行教学研究,开展教学活动,引领教学改革;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促进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帮助学校解决教师存在的各种教学问题。
深入各中小学开展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调研,为学校科研工作提供理念上的引领,宣传、普及教育科研的研究方法、研究步骤、传递科研和教改信息;积极带动各中小学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推动科研工作在学校的扎实开展,推广优秀科研成果。
抓好全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带领全体教师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地学习和督促各中小学的校本培训,做好教师学分证的管理,推荐骨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高质量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各学科教学观摩、研讨等自主培训活动。
(十四)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负责全区青少年校外活动管理,对全区青少年校外活动进行正确的指导和引导。负责探索课外教育活动的新模式,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思想道德教育、科普知识普及与教育、健身、读书、娱乐、艺体特长等活动。为青少年社团提供活动场所。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健康咨询、道德法制教育服务。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开展课外活动提供指导服务。
(十五)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劳动教育)基地
负责全面建设中小学素质教育(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及素质教育(劳动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坚持贯彻落实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健体、以劳益美,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和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劳动技能和团结协作意识,增强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综合能力。
联系人:贾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