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西市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17-4880455 |
地址: | 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65号 |
西市区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四)指导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十五)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十六)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中央、省、市、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
(十七)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十八)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十九)指导水文工作。
(二十)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
(二十一)指导监督水利工作建设与运行管理。
(二十二)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二十三)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二十四)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二十五)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二十六)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二十七)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二十八)承担全区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指导重点扶贫项目。
(三十)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三十一)协调社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区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十二)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中共区委农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设中心1个,为西市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三、西市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草原及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承担全区种植业技术推广、农田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农作物种业服务、农业机械技术和产品示范推广等技术服务工作。
(三)承担全区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疫情监测、疫情处置技术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区渔业事务性工作、水产养殖病虫害监测及水产技术推广等技术服务工作。
(五)协助承担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运行的监督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六)协助负责水资源管理、移民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参与实施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及保护、承担区水利工程防御洪水等事务性工作,为防洪抢险提供技术服务。
(八)参与拟订《西市区河长制实施方案》,承担全区河长制目标考核,承办“河长制”事务性工作,为落实河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九)承担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