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自然资源局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
机构信息
地区: 黑山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16-5532346 0416-5522949(林业)
地址: 黑山县庞河经济开发区中山路1号(政府西办公楼三楼)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四)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十五)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十六)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十八)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二十)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二十一)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三)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县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十五)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及上级资金,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成员

局 长:王 建

副局长:郑志宏

副局长:蔡晓东

副局长:牛永夫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锦州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锦州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