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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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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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416-2912395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南宁路四段17号
详细介绍

(一)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区中直企业。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八)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九)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含厂办大集体企业)及集体企业改制,协调解决企业改制遗留的有关问题。

(十)负责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二)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十四)指导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工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鼓励和支持工业技术先进、危害和有害因素较小的建设项目,限制和淘汰工艺技术落后、安全风险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加强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及时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定期公布,限期强制性淘汰。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业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领域重大信息化项目,促进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

(十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督促中小企业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十七)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八)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做好对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年薪挂钩。

(十九)组织或参与开展对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二十)监督检查和指导所监管企业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十一)参与所监管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决定。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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