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统计局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新经济统计调査制度,贯彻统计政策、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
机构信息
地区: 台安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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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30
电话: 0412-4890825
地址: 台安县梅园写字楼309-2 邮政编码:114100
详细介绍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新经济统计调査制度,贯彻统计政策、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管理全县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县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

(七)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全县统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指导大数据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负责统计经费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八)收集和整理县外统计数据。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加强全县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经济形势预测研判。组织开展经济热点专题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组织实施“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充分利用“三新”统计分类,进一步拓展“三新”统计范围,逐步完善“三新”统计制度、调查方法和“三新”增加值核算方法,加强我县新经济发展的统计分析研究。

3.加强对部门统计的协调和指导。为部门统计调查提供相关统计业务咨询和统计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积极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强化统计部门统筹协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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