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台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
电话: | 0412-4890205 |
地址: | 台安县繁荣北街76号 邮政编码:114100 |
台安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承担中共台安县委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台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促进农产品流通,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承担畜牧业经济指标任务,拟定畜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次产业融合与产业对外合作,负责推动“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和旅游畜牧业发展,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行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工作。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拟定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政策、规划,拟定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培训和科普宣传,承担重大动物疫病预防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养殖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实施动物卫生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和无规定疫病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动物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监管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兽医行风建设工作。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兽药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兽药、饲料行业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研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六)负责种植业、渔业、设施农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八)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机械、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植物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物,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