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台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
电话: | 0412-4891010 传真号码:0412-4891111 |
地址: | 辽宁省台安县繁荣北街101号 邮政编码:114100 |
台安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公安工作发展规划,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实战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处理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开展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侦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三、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处置治安事故,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开展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履行有关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
六、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预防、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七、开展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和督察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实施干部监督、查处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管理公安派出所。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