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
机构信息
地区: 铁东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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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12-2669203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 ,邮政编码:114005
详细介绍

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设置及日常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解除及日常管理、事业单位招聘备案等相关事宜、协助政府和人大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 组织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区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 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备案工作; 负责机关工勤人员岗位核定、聘用管理等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确定和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及培训考核办法。

(三)贯彻落实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和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贯彻落实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政策和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 负责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领取养老金条件审核和基本养老金调整,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

(四)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负责拟订全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评审标准。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和聘任工作. 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劳动就业政策,引导各类人员有序就业。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对劳动监察的行政管理和具体指导,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社会保险等经办机构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促进就业创业、失业及保险、毕业生就业管理、人事考试等相关工作;负责对人才服务机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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