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庄河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8: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11-89240201 |
地址: | 庄河市长岭镇人民政府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大连市、庄河市关于乡镇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辖区内村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乡镇文化建设,开展文明村、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乡镇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村屯服务和村屯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市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乡镇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
姓名 |
职务 |
林肖冰 |
党委书记 |
王秋卿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任延志 |
党委副书记 |
孙 钢 |
人大副主席 |
郑 庄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王 瑜 |
党委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 |
刘 通 |
党委政法委员 |
苏允杰 |
副镇长 |
张 强 |
副镇长 |
陆大成 |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
秘书室 |
党建办 |
行政大厅 |
退役军人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