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庄河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11-89725666 |
地址: | 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18号 |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大连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
3.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开展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庄就业管理工作,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7.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姓名 |
职务 |
石建 |
党组书记、局长 |
刘传旭 |
副局长 |
姜倩 |
副局长 |
宋清浩 |
副局长 |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党委(人事)办公室 |
工资福利与退休室 |
养老保险室 |
行政审批(法制)室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