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其他城市管理(统称城市管理,下同)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机构信息
地区: 西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08:30-12:00 13:00-17:30
电话: 0411-83627567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6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其他城市管理(统称城市管理,下同)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行业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等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设施年度维护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管理工作,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的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负责占道停车场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市园林绿化委员会城市组的工作,承担城市除雪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指导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业务工作。

六、对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实行管理。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九、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指导,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执法标准规范,开展执法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统一行使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行政处罚权;统一行使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燃气管理的行政处罚权;统一行使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及抽查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的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为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主要指运营、维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计划,负责制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相关标准、规程等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新建、改建、扩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建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承担相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作为建设主体,承担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作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主体,经市政府授权,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协议的主体责任,承担特许经营服务质量的考核等工作。

2.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

3.与市自然资源局在绿化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城市绿化进行管理,检查、指导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负责绿地占用及树木伐移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区域详细规划以及年度绿化计划。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主城区建成区以外的绿化管理工作。

十一、机构设置:

大连市城市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加挂市市容园林管理局牌子。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市政管理处、市容管理处(市占道停车场设置管理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处)、督察考评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投诉中心)、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建设执法处(市城市管理建设执法队)、执法协调处(市城市管理机动执法队)。

十二、其     他:

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6号

办公时间:08:30--12:00,13:00--17:30

联系方式:0411-8362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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