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龙港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29-2079052 |
地址: |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泰山街88号 |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位于葫芦岛市东北部,2006年成立,是葫芦岛成立最早的省级开发区,是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支持区域,同时也是葫芦岛对外开放的先导区、体制机制的创新区、特色产业的集聚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69.8平方公里,实际开发面积22.41平方公里,分为7个功能区。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葫芦岛北港工业区管委会与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阶段性发展目标。
2.提出区域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及相关资源利用的基础意见,参与相关具体规划的制定和审定;制定并执行区域产业发展规划。
3.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依据规划完成工程项目的具体推进。组织工程勘测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施工验收。
4.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招商资的各项政策,研究编制开发区招商项目,宣传推介开发区投资环境,组织参与招商活动,促进招商项目的落实。
5.履行对进区企业的各项政府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推进企业科技进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6.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对国有投资项目监理实施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运营。
7.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财政税收、国土海洋等工作。
8.协助配合市直部门履行涉及开发区的相关管理职能;
9.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