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群工作部
电话:0429-2079028
负责管委会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园区企业党的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完成党工委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
电话:0429-2079019
负责编制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编制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履行国家确定的县、区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备案职责;负责开发区经济运行的调度分析、建成企业经济管理、企业融资上市、科技进步等方面工作,包括涉企人事劳动的有关政策落实事宜;负责组织开发区各项统计及上报工作,组织开发区重大国情国力各项普查。
(三)办公室
电话:0429-2079051
负责开发区对上、对外的沟通、协调、联络及整体接待调度工作;负责协助工委、管委会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字综合、文件起草、收发、传递、督办工作;负责对工委、管委会决策的重大任务事项进行督查;负责网络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开发区日常人事管理、宣传、档案、财务、保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及机关物资采购等工作。负责对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的安全生产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四)投资促进局
电话:0429-2079011
负责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体系,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建立进区项目档案,协助进区项目完成申报、审批手续,提供全程跟踪代办服务;负责编制招商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电话:0429-2079066
负责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各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项目选址意见并出具项目初审意见及规划条件附图;负责组织园区建设工程放验线工作;负责非园区投资类的公共设施、公共管网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计划编制及组织实施,工程前期勘察、设计、监理的委托及招标工作;负责组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招投标及施工前期与施工过程的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负责园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负责园区燃气安全管理;负责园区棚户区改造的有关工作;协助市环保局负责开发区内环境保护方面的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上报;协助海洋部门对围填海项目的督查管理工作;协助市住建委对园区建筑市场实施管理;协助市规划部门对入区企业的规划实施进行巡视巡检;负责管委会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财政局
电话:0429-2079055
负责开发区财政收支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国库资金的管理工作,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度;负责编制并实施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负责监督管理开发区国有资产的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开发区国有企业经营目标的考核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职能);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管委会机关财务的核算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管委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应急管理局
电话:0429-2079037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牵头协调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开发区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负责消防、火灾扑救、抗洪抢险、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建设;负责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开发区域内履行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及行政执法权限;以上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