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建昌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信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29-7710308 |
地址: | 建昌镇朝阳路一段49号 |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推动全县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建昌县委、县政府和县领导的来信,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的群众,受理群众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的投诉,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
三、向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移交信访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县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我县群众集体进京、去省、赴市、来建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做好接待和劝返工作,做好重要活动期间或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
五、推动全县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收集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六、指导全县各部门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办理信访事项的督促检查,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
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加强对全县各部门办理群众信访情况的督促检查。
2.加强重大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情报收集预警和信访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
3.加强对群众进京、去省、赴市、来建上访的协调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