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清河区位于铁岭市中北部,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24°03′45″~124°26′39″,北纬42°22′55″~42°37′43″,地处长白山系哈达岭向西延伸边缘,西距京哈铁路、102国道、京哈高速...
机构信息
地区: 清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4)72115058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昌盛路50号
详细介绍

清河区位于铁岭市中北部,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24°03′45″~124°26′39″,北纬42°22′55″~42°37′43″,地处长白山系哈达岭向西延伸边缘,西距京哈铁路、102国道、京哈高速公路9公里,南距市政府驻地60公里。辖区东与开原市八棵树镇相邻,南与开原市松山乡接壤,西与开原市区相连,北与开原市城东镇、西丰县城平乡,毗邻,东西长约31公里,南北宽约27公里,区域面积480平方公里,其中土地面积430平方公里,耕地23万亩,建成区面积8.2平方公里。清河区2022年末森林资源覆盖率为39.2%(计算公式为有林地面积/区域总面积)。

地形地貌

清河区地形大体沿清河(清河水库)两翼分布,呈“两山吏一水”之态。地势为东高西低,东部为低山丘陵区,属长白山哈达岭向西延伸部分,一般海拔200—300米,面积占区域总面积的53%,有河流7条,海拔300米以上的山9座,最高山峰海拔696米。西部平原区一般海拔100—200米,为清河冲积平原,面积占区域总面积的34%。

气候特点

清河区属北温带大陆季风型气候,一年四季分明,年均降雨量690毫米,年均光照时间2632小时,年均气温7.5℃,无霜期154天。

清河区辖两个街道(红旗街道、向阳街道)、两个镇(张相镇、杨木林子镇)、一个满族乡(聂家满族乡)。十二个社区、四十一个行政村。区人民政府驻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昌盛路。

清河区先秦时属辽东郡,汉、晋时属扶余国,南北朝时属高句丽,唐朝时属安东都护府,清朝康熙三年(1664年)建开原县,隶奉天府,民国35年(1946年),隶辽北省,1949年5月隶辽西省,1954年8月1日隶辽宁省。1956年隶铁岭专署,1958年划归沈阳市,1964年隶沈阳专署,1968年12月又改隶铁岭专区,1984年6月,依据《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撤销铁岭、朝阳地区和铁法市等问题的批复》,将开原县的清河镇、清河乡划归铁岭市设立清河区,区辖“一镇一乡”。1986年4月,根据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清河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铁政函【1986】3号),将清河镇划分为红旗街道和向阳街道,区辖“一乡两街”。1992年5月,清河乡更名为清河满族乡。1998年8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开原市所辖的杨木林子乡、曾家屯满族乡和八棵树镇的北大沟村及小围子自然屯划归清河区管辖,同时,曾家屯满族乡更名为聂家满族乡,区辖“三乡两街”。1999年10月,清河满族乡撤乡建镇,更名为张相镇。2010年7月,杨木林子乡撤乡建镇,更名为杨木林子镇。2019年末,清河区辖“两镇一乡两街”。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铁岭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铁岭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