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铁岭市清河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于2017年10月末搬入新大厅,共有三层服务大厅,现进驻17家窗口单位:交通、工商、住建、规划、卫生、林业、安监、消防、商业、发改、文体广、环保、动监、民政、经信、教育、...
机构信息
地区: 清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4-72179366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清河路49号世纪广场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详细介绍

  铁岭市清河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于2017年10月末搬入新大厅,共有三层服务大厅,现进驻17家窗口单位:交通、工商、住建、规划、卫生、林业、安监、消防、商业、发改、文体广、环保、动监、民政、经信、教育、水利,37名工作人员。所进驻的审批项目都是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


为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我区营商局切实强化管理,采取了多项举措,切实增强了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
一是科学整合,群众满意率高。清河区政务服务主中心由原区行政审批中心、人社中心、医保中心整合而成,将所有服务便民的高频事项统一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位于城区中心位置,交通便利,知晓率高,便于城区内的百姓办理各项民生相关事宜。
二是注重服务,办事体验感好。结合我区实际,着重在优质服务上发力,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仍然为大厅配备了4名导办人员,能够做到午休、周末全天在岗,为往来群众做好帮办代办服务。严格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等在内的15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促进了窗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厅设置了休息座椅,免费提供饮用热水、雨伞、老花镜、临时充电器等便民物品,又配备了应急轮椅、血压仪、应急药品等应急物品,设立了母婴室、无障碍卫生间、残疾人停车位,力争为办事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通过延时、预约等服务措施,有效的降低了办事等待时间,为办事群众提供了较好的办事体验感。
三是强化管理,服务品质优。通过教育引导和日常监督两方面提升窗口人员自主服务意识,强化人员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区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发的《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规定,做好日常考核管理工作。要求各窗口重新梳理了事项清单,并在窗口予以公示,提升了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人员教育引导,督促窗口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了服务效能。
四是统筹协调,为民办事实。为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实现“一门”办理企业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相关业务,协调清河农村信用联社顺利入驻政务中心的服务大厅。包括企业开户、个人社保卡激活、灵活就业缴费等20项非现金业务均可以在服务大厅内办理,增强了对驻区企业、群众的服务力度,真正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五是统一着装,窗口形象好。为树立窗口工作人员良好服务形象。安排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倡导微笑服务并使用文明用语,从仪容仪表、服务态度、服务用语、服务纪律等方面加以强化提升,努力实现为民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为办事群众创造了一个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铁岭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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