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司法局
(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
机构信息
地区: 苏家屯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9:00-11:30,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4-89814612
地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丁香街190号     邮政编码:110101  
详细介绍

(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落实上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区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承担本部门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九)承担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沈阳政务服务网入口

沈阳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沈阳市司法局

沈阳市司法局(网上办事大厅)

(查看详细信息)
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

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

(查看详细信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