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浑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9: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4-24821341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经济运行综合调度和协调。统筹推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协调落实老工业基地振兴、沈阳经济区发展。负责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调度,组织落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全区“多规合一”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长输管道的保护和隐患整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物价管理、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价格收费管理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信访、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党组织建设、本部门及相关行业领域人才等工作;牵头负责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承担本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建议提案、督察督办和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的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调价方案。按授权制定和调整全区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按授权执行价格听证制度。负责区内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价格监测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负责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全区经济形势,研判发展趋势,组织开展区域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落实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指标任务,完善落实区域调节机制。开展经济运行情况动态评估,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报告。
(三)发展规划和改革科。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协调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协调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政策、规划和指导性意见,协调争取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参与落实交通战备和信息动员工作。
(四)基建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承担组织落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任务。根据相关政策、规划提出意见建议,提出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下达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协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监测和分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投资状况,协调推进国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资金的争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
(五)审批管理科。负责区“多规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立项后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产业环资科(管道保护科)。协调全区工业发展,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批后监管。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有关工作。协调全区大型热源、民生用气、电力建设等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协调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沈阳经济区建设相关工作。依法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长输管道的保护和隐患整治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行政许可批后监管。牵头指导协调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七)产业发展科。协调全区农业、服务业发展。协调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负责服务业有关专项资金的组织、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全区粮食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粮食工作的监督、检查、执法,粮油、仓储、加工的统计,粮食价格咨询上报。
(八)社会综合科。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订科技、教育、文体、民政、卫生健康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协调和申报社会事业项目,推进社会事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综合管理;指导组织督促全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内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工作的组织、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负责产业政策研究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区发展改革促进中心为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