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昌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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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间8:30-12:00;14:30-17:30; 冬令时间8:30-12:00;14:00-17:00 |
电话: | 0575-86038906 |
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十九峰路99号海关大楼5楼 |
新昌县商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等商务职责。拟订全县有关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内外贸融合。制定商务大数据发展计划。
(二)统筹国内贸易流通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发展。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和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三)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培育消费促进平台。拟订全县加油站和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含餐饮、住宿、电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电子商务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及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推进会展业发展,负责全县展览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展览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展览业标准化建设和创新发展。参与境内外展览平台建设和展览活动。
(七)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复制并推广新型贸易方式,加快跨境供应链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升级。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八)负责进出口管理和促进工作。在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按权限管理进出口配额。负责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管理。按权限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
(九)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完善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指导全县各类贸易摩擦案件和产业安全的应对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全县国际服务贸易工作,指导技术贸易进出口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进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动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推动技术进出口、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协同做好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业管理和促进工作。
(十一)负责外商投资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考核、统计监测。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
(十二)负责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权限负责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等的监督管理。按权限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及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县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境外投资管理。指导协调境外枢纽项目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按职责分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指导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县级以上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县级以上开发区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负责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负责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的贯彻实施,指导和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经验和成果在全县的复制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对外经贸交流工作。牵头推进我县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牵头组织境内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统筹推进我县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拓展海外经贸合作网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新型贸易中心建设和中高端消费集聚平台打造,推动流通领域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发展。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建设高品质产品产销地,优化外资结构,强化外商服务,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有序引导对外投资,建设高水平对外投资策源地,不断拓展对外开放深度,提高对外开放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