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嵊州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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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夏令时:8:30—12:00;14:30-17:00。) |
电话: | 0575-83017088 |
地址: | 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1号 |
嵊州市卫生健康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嵊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与其合署办公,按章程开展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拟订卫生健康工作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和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绍兴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拟订并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开展控烟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推进卫生科技创新发展。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十)组织制定并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一)负责国家、省、绍兴市和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健康绍兴战略,推进健康嵊州建设,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评价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市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拟订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规划协调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二)党建科。牵头承担并指导系统党建工作。承担或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风建设工作,受理行风效能举报。
(三)人事科。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四)宣传教育科。承担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思想文化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公众健康教育等宣传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网络舆情监测、行业形象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并指导下属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五)财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参与卫生健康服务价格的申报、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经费的管理使用。
(六)安全管理科。承担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对下属单位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节能降耗的监督管理。负责基本建设工作。
(七)医政医管科(挂科教中医科牌子)。拟订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医疗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献血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研项目和学科建设。承担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和伦理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拟订中医事业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社会办医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和征兵、招生体检等工作。
(八)公共卫生科(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市重大疾病防控体系,管理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病等防控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应急能力建设。承担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基层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预防医学会、农村卫生协会的联系管理工作。
(九)人口家庭与老龄健康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指导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落实生育政策,指导基层开展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政策措施和医养结合政策、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综合监督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卫生健康普法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十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提出健康嵊州建设,组织开展健康嵊州考核评价工作,会同落实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爱国卫生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拟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控烟工作。组织开展并督促指导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监督和技术指导。协调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
下属机构:嵊州市人民医院、嵊州市中医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嵊州市疾控中心、嵊州市卫生健康执法队、嵊州市财务监管中心、嵊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嵊州市妇幼与老年健康中心、嵊州市甘霖镇中心卫生院、嵊州市崇仁镇中心卫生院、嵊州市长乐镇中心卫生院、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嵊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嵊州市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嵊州市鹿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嵊州市剡湖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嵊州市浦口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嵊州市石璜镇卫生院、嵊州市谷来镇卫生院、嵊州市仙岩镇卫生院、嵊州市金庭镇卫生院、嵊州市下王镇卫生院、嵊州市贵门乡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