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诸暨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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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
电话: | 0575-87971159 |
地址: | 诸暨市陈宅镇振兴街23号 |
一、概 况
陈宅镇地处诸暨市东南部,东接东白湖镇,东南邻东阳市巍山镇,南临岭北镇,西北毗璜山镇,距诸暨市中心25千米。地势东西部高,北部平坦,自南向北倾斜。南部最高山峰大树湾,海拔1180米,东部雷苍山,西部上湾岗。开化江贯穿全镇,开化江二条支流流入石壁水库。镇中部有巽溪江经东蔡村羡塘自然村流入开化江。全镇境内干流8.5千米。国家大二型水库——石壁水库是绍兴市域内最大的生态湖泊之一,控制流域面积10万平方千米,总库容1.07亿立方米。
陈宅镇境域面积78.93平方千米。2021年全镇农户7343户,户籍人口18387人。现有10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分别为陈宅社区、开化村、绿化村、枫树头村、石壁湖村、湖田村、棠里坞村、东升村、大罗村、东蔡村、巽迪陈村(其中原球庄村、郑家村、乌岩村、乌二村、联航村因石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迁至暨南街道暨南新村)。辖区内有幼儿园2所,小学1所。
陈宅镇交通发达,省道诸东线(诸暨—东阳),贯穿陈宅镇境内8.5千米。诸永高速(诸暨—永嘉),贯穿陈宅镇境内8.5千米,互通口1个。共有四条公路通过镇域,并有105路公交车通过。镇村通道19条,全长56千米,路面全部硬化。
陈宅镇大力发展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优种植业,扩展林果化,优先发展猕猴桃、葡萄、板栗、香榧、香樟、油茶、竹笋、野生茶。目前已基本打造以茶叶、香榧、苗木、红心猕猴桃为主的特色农林经济产业,并成功开发种植白枇杷、果桑、哈密瓜等新品种,特色项目有猕猴桃冷冻储藏、铁观音等茶叶精深加工、波尔多种羊繁育等。2015年以来成功创建农家乐特色村2个,新增农家乐27家。
陈宅镇素有“纺织之乡”之称。改革开放后陈宅镇最早掘起是服装业、纺织业,形成了块状经济格局。陈宅镇矿产有莹石、铅、锌、石英等,其中莹石矿较丰富,产地主要有陈宅村长湾、青湾,开化村三叉岭。
近年来,陈宅镇按照“绿色、健康、休闲”理念,打造运动休闲陈宅的品牌。辖区内有绕石壁水库环湖线、石壁水库至东白山、金竹坞村至东白山步行道、巽迪陈村至东白湖4条旅游路线。协助完成拍摄茶文化电影《兰花香》;承办全省自行车公开赛首站“环石壁湖”自行车赛。
陈宅镇石壁湖村(石壁脚自然村)后新屋台门(明代),于2010年列为诸暨市文物保护单位。陈宅镇东升村(沙塔自然村)尖山湾遗址,尖山湾遗址的出土文物是宁绍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重要文化遗存。东山武术(陈宅镇棠里坞村),2013年6月被列为诸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授予棠里坞村东山武术馆为诸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性传承基地。擂马和舞狮(陈宅村),是陈宅镇特有的文化遗产。
近年来,陈宅镇先后被评为国家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先进镇、浙江省文明镇、绍兴市平安乡镇、绍兴市清水工程示范乡镇、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绍兴市药品安全示范乡镇、绍兴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先进集体、诸暨市文化强镇、诸暨市学前教育先进镇乡,成功创建浙江省规范化司法所,荣获绍兴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诸暨市组织工作先进集体、诸暨市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诸暨市森林消防工作先进集体、诸暨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先进单位、诸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诸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诸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等先进荣誉。
二、陈宅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和命令。负责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研究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推动各项事业改革发展。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抓好人民武装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四)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五)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六)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七)负责抓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综合信息指挥室人员和网格员队伍建设,规范综合信息指挥室运行,做好网格事件流转、交办、处置,开展分析研判。负责市级职能部门在辖区内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负责抓好辖区内环境保护、村镇管理、人口管理、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区域性、综合性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九)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十一)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深化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二)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十三)负责制定完善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镇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