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诸暨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电话: | 0575-87385870 |
地址: | 诸暨市陶朱街道环城北路368号 |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议政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和命令。负责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研究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推动各项事业改革发展。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抓好人民武装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四)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五)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六)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七)负责抓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综合信息指挥室人员和网格员队伍建设,规范综合信息指挥室运行,做好网格事件流转、交办、处置,开展分析研判。负责市级职能部门在辖区内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负责抓好辖区内环境保护、村镇管理、人口管理、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区域性、综合性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九)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十一)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深化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二)加强街道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十三)负责制定完善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街道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