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
(一)负责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等商务职责。拟订全区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内外贸融合。制定商务大数据发展计划。 (二)统...
机构信息
地区: 上虞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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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电话: 0575-82219991 传真: 0575-82217770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11号
详细介绍
    (一)负责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等商务职责。拟订全区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内外贸融合。制定商务大数据发展计划。

(二)统筹国内贸易流通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发展。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和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拟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三)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培育消费促进平台。拟订全区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含餐饮、住宿、电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电子商务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及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展览业发展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展览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展览业标准化建设和创新发展。参与境内外展览平台建设和展览活动。

(七)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复制并推广新型贸易方式,加快跨境供应链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升级。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八)负责进出口管理和促进工作。在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管理进出口配额。负责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管理。按权限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

(九)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完善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指导全区各类贸易摩擦案件和产业安全的应对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全区国际服务贸易工作,指导技术贸易进出口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进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动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推动技术进出口、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协同做好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业管理和促进工作。

(十一)负责外商投资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外商投资统计监测和联合年报工作。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

(十二)负责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及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境外投资管理。负责境外枢纽项目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按职责分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指导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管理。

(十三)协助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报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设立、升级和区域调整。负责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的贯彻实施,指导和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经验和成果在全区的复制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对外经贸交流工作。牵头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牵头组织境内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拓展海外经贸合作网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新型贸易中心建设和中高端消费集聚平台打造,推动流通领域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发展。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建设高品质产品产销地,优化外资结构,强化外商服务,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有序引导对外投资,建设高水平对外投资策源地,不断拓展对外开放深度,提高对外开放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编制与实施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实施。区商务局负责在区发改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2.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负责外资统计监测和联合年报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区投资促进中心牵头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考核及全区外商投资项目招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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