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乐清市供销总社)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隶属于乐清市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12年组建两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与供销社合署办公,实行...
机构信息
地区: 乐清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供销社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电话: 0577-62522542
地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0-22号 供销大厦五楼
详细介绍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乐清市供销总社)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隶属于乐清市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12年组建两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与供销社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乐清市供销总社下辖8个基层供销社、1个市集体商业管理委员会和8个控股参股加盟企业,以及遍布全市城乡的142个经营服务网点,总资产约2.5亿元。供销社现有在册员工535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57人(返聘3人)。市社机关内设5个职能科室,在编在岗公务员21名。

乐清市供销总社的主要职责有:

(一)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二)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

(三)维护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所办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四)指导基层社和社办企业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制订农村流通发展规划,开拓农村市场。

(五)宣传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效益的发展。

(六)代表本级联合社参加上级联合社的各项活动。

(七)行使市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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