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安置优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
机构信息
地区: 象山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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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30-11:30,14:00-17:30;冬令时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电话: 0574-65751070
地址: 宁波市象山县靖南大街356号(原新闻中心)5-6楼
详细介绍

(一)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安置优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六)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我县烈士和外国在象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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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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