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奉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值班电话(0574)88681501 传 真(0574)88506028,监督电话(0574)88506011 |
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河头路151号,邮 编315500 |
(一)根据国家和省、宁波市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和实施办法;研究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二)研究起草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指导监督镇(街道)劳动管理服务机构的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制定本市就业和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组织建立和健全全区就业服务体系;综合管理境内外劳动力在本区就业及其相关的服务机构,拟定相应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 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综合管理区技工学校、培训中心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负责管理以技能为主的各类职工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及有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定和核发;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
(五)综合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协调、指导和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及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指导企业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上级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
(六)综合管理企业工资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和工资总量调控的政策;指导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按规定实施行业工资水平调节办法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制定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七)依法处理劳动争议,贯彻实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划;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九)制定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规划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制定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根据规定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一)承担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组织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负责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业务技术合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