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奉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令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冬令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574)88589810 |
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邮 编3155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组织制定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制度。
(二)起草或督促有关部门起草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交通、水利等)招投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农村产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办法和实施细则,对有关部门起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提出修改意见,并依法公布。
(三)负责区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考核;做好企业投资项目的代理代办工作;指导区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及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四)负责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考核;指导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五)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指导和推进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六)会同有关部门受理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评议、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各类交易活动产生的争议、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审核、批准有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方式;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八)监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交通、水利等)招投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组织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及有关企业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企业和执业资格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按照规定通报或向社会公布。
(十)会同区发改局建立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机制,组织推进项目联合办理会商会审。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与区委改革办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政务办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指导推进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承担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日常运作。区委改革办负责全区“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筹指导协调,组织拟订相关改革目标、方案,对各项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