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奉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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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值班电话0574-89294281 传 真0574-88529445,监督电话0574-89294281 |
地址: | 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 邮 编315500 |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等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省、市宏观调控政策,分析预测财政运行态势,参与制定有关经济政策,提出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申报工作。参与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监督彩票市场。推广应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七)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八)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全区和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按职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规范和监督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编制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财政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结)算评审。参与全区财政性建设项目的论证。
(十二)研究提出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区对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街道)财政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执行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十四)指导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负责PPP项目入库审核。参与PPP实施项目的监督管理。
(十五)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加强财政和税务等部门信息实时传送共享,把握财政税收收入预测及分析。
2.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奉化区税务局、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等执收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2.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行政执法专用车的综合管理,包括车辆编制、配备标准等工作。区机关事务局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具体负责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老干部服务用车的综合管理,统一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制定日常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对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