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鄞州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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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 14:3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2:00 14:00-17:30) |
电话: | 0574-89189474,传真0574-89189491 |
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 |
(一)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复议调解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工作的行业管理。参与处理区政府法律事务。
(四)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司法所建设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实施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律师等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均衡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