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北仑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574)89383789 传真(0574)89383775 , 举报电话:(0574)89383794 |
地址: | 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行政服务中心B座5楼南侧 |
统计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部门和国民经济核算的中心,是政府统计的统计机构、监督机构、咨询机构。
主要职责是:
1、依照中央、省和宁波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区性的统计改革方案、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情况。
2、根据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和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经济、社会、科技统计指标体系,以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为基础,制定和管理全区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3、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政府组织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专项调查,审查镇、街道和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4、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和经济指标考核,向区委、区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资料及咨询。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和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对社会经济发展进行评价。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统一领导和管理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及社会经济调查;做好国家、省市统计局下属农村、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以及普查中心布置的各项调查;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
7、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实行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制度。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8、承办国家商务部和省、市上级部门交办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工作,并向管委办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及咨询。
9、承办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