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余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571-86223363 监督电话 0571-88728738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1号楼6单元1楼 ,邮编 310023 |
(一)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
(三)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区情区力普查和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区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调查和分析。
(五)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九)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和合作。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