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惠来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08:30-12:00,14:00-17:30 |
电话: | 0663-8186638 |
地址: | 惠来县惠城镇人民广场南侧2号 |
惠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综合股、就业安置股、权益维护股、优抚褒扬股等4个股;直属管理惠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惠来县烈士陵园管理处、惠来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加挂县光荣院牌子)等4个事业单位。
党组书记、局长林禅庞主持惠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宏森分管综合股、就业安置股、惠来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加挂县光荣院牌子);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国璋分管权益维护股、惠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吴江秋分管优抚褒扬股、惠来县烈士陵园管理处。
一、综合股 工作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群工作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机关财务、资金管理安全、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信息、安全、保密、宣传、统计、政务公开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就业安置股 工作职责
拟定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承担省直、市直驻惠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移交安置、培训,以及随调家属移交安置工作。承担指导促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有关教育培训、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复员干部年度移交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三、权益维护股 工作职责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并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制教育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四、优抚褒扬股 工作职责
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工作,指导镇(场)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以及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医疗保障协调落实等工作。协调指导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承担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军供保障机构的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指导工作。组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审核报批,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拟列入省级、市级、县级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名录的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负 责 人:林禅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