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游体育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体育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
机构信息
地区: 榕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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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游体育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体育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指导监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文化和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四)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区重点文化设施、基层文化和旅游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榕城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五)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六)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

(十)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推进区域文化和旅游体育交流与合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文化和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工作,配合协调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实施,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及文化遗产地管理工作。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对涉及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事项的监管。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扶持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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