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潮安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768-6999733 |
地址: | 潮州市潮安区新安大道区社保局办公大楼5楼; |
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上级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和制定本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开展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有关文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拟定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有关规定,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七)贯彻执行医疗救助政策、标准,拟订医疗救助实施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潮安建设。
(十)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工作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联系电话:5819905